摘要
长时期以来,在经济新闻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某单位实现利税若干,除少数接着说明了其中利润若干外,多数报道的利税不分。这不仅对单位经济效益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无法与过去和同行业经济效益作具体比较,而且有打“马虎眼”之嫌。利税者,利润与税金之和也。只说利税多少,不分提利润若干,无法分清大利、中利、小利与微利,甚至无利、负利也可用利税若干糊过去。因为即使亏损企业也不会没有税金,特别是高税率产品的企业,
出处
《新闻记者》
北大核心
1992年第7期42-42,共1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