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7月,南阳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南阳中院”)在审理一起名人诉讼案中,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的干涉,致使上海法制报记者的采访受阻,并蒙受了损失(下称“南阳事件”),上海法制报为此诉南阳中院。新闻单位诉司法机关,这是一桩闻所未闻的事。我读了上海法制报的《南阳采访遭遇记》和上海其它新闻单位的有关报道,理解和同情上海法制报的举措。由于不熟悉法律,这件事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学法机会。我仔细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试行规则》,其中最关键的第八条称:“
出处
《新闻记者》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0期26-27,共2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