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自八十年代初期在辅导、教学中每每讲到图书分类“标记符号”一节时即产生一种疑惑,那就是教材上标记符号混合号码中的字母名称与读音在实际工作、教学、交流、应用中是“两张皮”,为此笔者曾查阅了北大、吉林、广西、山西、陕西、天津等各馆的有关教材,发现教材中所说:“《中图法》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制号码”以及“《中图法》采用拉丁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制号码”之说都不足以完全、准确的表述我们现实的习惯读音。
出处
《晋图学刊》
1992年第2期22-23,共2页
Shanxi Libr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