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公害对策基本法,地基沉降是典型的七大公害之一。一般说来地基沉降具有下沉缓慢,发现较迟,一旦沉降,几乎不可能恢复的特征,其产生主要是由于地下水的过量采集。而作为优质水资源的地下水,对于饮用和工业用等,又是不可使之匮乏的。 一、地基沉降的现状 到目前为止,已被确认的地基沉降主要地区,如图1所示,涉及36个都道府县的61个地区,这些地区的地基沉降状况如图2所示。
出处
《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
CSCD
1992年第2期74-77,共4页
The Chinese Journal of Geological Hazard and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