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偿蓄,目的是筹集住房建设资金,更好地解决军队人员的住房问题,同时也为干部积累一些资金,以减轻在住房问题上的后顾之忧。这一方案的出台,无疑给我军住房制度改革注入了活力。现行制度规定,住房公积金按实行住房公积金人员的月基本薪金(工资)计算,个人缴存5%,军费总预算安排5%,各单位从留用的预算外收入(含生产经营收益)安排5%,均存入个人名下,归个人所有。作为个人住房基金存款,其中个人缴存5%由结算中心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结算利息,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1992年第11期76-76,共1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