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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保障中心” 提高装备购置费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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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中央军委批准,从1984年起,我军后勤装备正式列装列编,并单列后勤装备购置费。从近几年情况看,实际拨款与需求量之间的差距较大,供需矛盾突出。为解决供需矛盾,避免财力物力分散,总后勤部有关部门设想,在每个军区的一两个分部设立后勤装备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有四种效能:一是储备,以后配发的后勤装备不再分散到各部队,而是集中存放在各保障“中心”,统一保管,集中使用,形成保障“拳头”;二是保障,战区所辖部队执行应急任务时,“中心”调拨部分后勤装备对其实施保障。保障任务结束后,这部分后勤装备即归还“中心”;三是培训,为战区部队对口轮训操作、维护人员;四是维修,对所保管的后勤装备及时保养和维修。基于这种设想,总后勤部去年分别在部分军区进行了试点。从试点情况看,
作者 张林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1992年第7期56-59,共4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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