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来发现有些大区或院校在考虑推荐学会委员的工作中,似未能认真了解学会章程的精神。为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提请注意。首先医学视听学会是一群众性的学术团体,而不是行政组织。其委员的产生不能以现任行政职务作为当然代表,也不能以“名牌”学校或部属院校作为先决条件。委员的分布,一方面注意地区性,但又不是绝对平均主义,有些省或重点院校确实未有合适人选,则不宜勉强,而着眼于个人的学术条件。委员的条件强调,应是本门学科专业水平较高,学风正派,能联系和团结科技工作者,热心承担学会工作的中华医学会会员。其年龄无严格限制。一般希望70岁以下,55岁以下的争取占1/3,也就是60岁以上,已不在单位任行政职务,但仍从事视听专业活动者,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则有被选的权利。
出处
《中国医学教育技术》
1992年第4期223-223,共1页
China Medical Education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