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A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有近四千员工、年出口产品销售额达数亿元的中日合作经营企业。总部设在日本,开业一年多,报表反映亏损3800多万元。我们决定对其进行重点检查,以求弄清情况,贯彻政策,并取得反避税工作的经验。我们进入这家公司,说明来意后,公司副董事长就说,已按贵国税法缴了税,还要查什么,是否政策变啦?又说,查帐是应该的,但公司在这里只设一本总帐,原始单据是在总部存留的,今天保管总帐的人又出去办事了,是否可以过几天再来?我们同意过两天再来。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2年第8期46-47,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