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应从实际出发修订现行“三来一补”的税收政策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根据国务院1979年220号文件规定,对国营、集体企业开展“三来一补”项目的税收优惠是从取得第一笔工缴费收入之日起,三年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东莞市开展对外来料加工起步于1979年,到1990年的12年间,对外来料加工户数和工缴费收入直线上升。1979年仅有“三来一补”140户,收入工缴费138.25万美元;到1990年“三来一补”已达4800户,当年收入工缴费达1.56亿美元,分别比79年增长33.3倍和111.8倍。东莞12年来累计工缴费收入达8.0636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超30亿元,为国家提供税收4972万元(仅统计营业税)。这充分说明了东莞市发展到今天,“三来一补”功不可没!
作者 翟扬
机构地区 东莞市税务局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2年第5期38-39,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