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1979年220号文件规定,对国营、集体企业开展“三来一补”项目的税收优惠是从取得第一笔工缴费收入之日起,三年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东莞市开展对外来料加工起步于1979年,到1990年的12年间,对外来料加工户数和工缴费收入直线上升。1979年仅有“三来一补”140户,收入工缴费138.25万美元;到1990年“三来一补”已达4800户,当年收入工缴费达1.56亿美元,分别比79年增长33.3倍和111.8倍。东莞12年来累计工缴费收入达8.0636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超30亿元,为国家提供税收4972万元(仅统计营业税)。这充分说明了东莞市发展到今天,“三来一补”功不可没!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2年第5期38-39,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