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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深化钨特定矿种的宏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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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6年10月1日,国家颁发实施了《矿产资源法》,1991年,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这是我国通过几十年矿山生产和经营实践,得出的宝贵总结。对不可再生的特种矿产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地球、保护我国经济发展。
作者 李日清
出处 《中国钨业》 CAS 1992年第2期10-14,共5页 China Tungsten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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