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多种经营是钨矿山摆脱困境、走向振兴的必由之路,各界人士已有共识。但在选择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的方式发展多种经营这个问题上还存在较大分歧,倾向于以全民所有制的形式发展多种经营者的主要理由是,有色总公司对国家总承包,多种经营创造的利润可直接用于补贴钨矿山亏损,不必缴纳所得税;而主张集体所有制的形式发展多种经营者则认为,多种经营项目以集体所有制的方式办,在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思想观念转变和改善企业经营环境等方面具有优越性。
出处
《中国钨业》
CAS
1992年第11期10-12,共3页
China Tungsten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