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给我国的涉外保险业务带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1990年全国涉外保险业务的保险费收入已达4.2亿美元,支付赔款2.5亿美元,保险险种由原来单一的进出口货运保险、远洋船舶保险,扩大到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核电站保险、卫星发射保险、海上石油开发保险、责任保险、旅店综合保险等80余种;保险对象已由原来单一的进出口商人扩大到各国来华投资者、跨国公司;保险内容已从简单的"三来一补"、进出口贸易保险发展到为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的企业提供保险保障。
出处
《浙江经济》
1992年第9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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