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严厉惩罚1991年10月上旬,一家巴基斯坦法院因一对加利福尼亚兄弟抢劫银行而判决:截去他们的右手与左腿。这俩个兄弟分别是30岁的查尔斯和22岁的丹尼·博伊德,他俩都皈依了伊斯兰教,并住在巴基斯坦。这对兄弟是在巴基斯坦为抑制全国直线上升的犯罪率,而实施新的严厉的法律后第一批被判刑的外国人。今年6月20日,兄弟俩抢劫了“联合有限银行”巴基斯坦分行3200美元。事后他们没有否认拿了钱,但却争辩道是银行错误地处置或挪用了他们私人的钱。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2年第1期47-49,62,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