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是指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在本地区所建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联系单位.检察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就是在一个单位或地区,有针对性地实施能使之改变面貌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进而举—反三,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为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以上海市检察机关为例,自1984年下半年至1991年。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2年第3期20-22,共3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