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会议报道,自1985年开展大检查以来,六年共查出各种违纪款项801亿元,上缴财政508亿元,平均每年上缴85亿元,这只是检查现有企业的40%,还有60%的企业没有检查。如果都检查,那么各种违纪款项会翻番。1990年全国财政赤字150亿元,而各种财经违纪造成的财政损失就多达170多亿元。倘若制止了财经违纪,收回了这170多亿元的财政收入,不但不能出现赤字,还能有节余。由此可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制止财经违纪,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出处
《大庆社会科学》
1992年第2期20-21,共2页
Daqi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