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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审计组织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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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审计组织以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审计师以上资格的执业审计师为主体,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向委托人提供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对委托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是一种不可少的新型专业性有偿服务部门。而经济活动中的组织或个人委托社会审计组织的目的,又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或与其相关的目的。因此,社会审计组织这种专业知识服务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必须对委托人承担一定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作者 王玉华
出处 《审计与经济研究》 1992年第1期10-13,共4页 Journal of Audit &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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