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技术改造贷款期限问题是当前困扰技改贷款管理部门的问题之一,这是因为如果继续实行“税前还贷”和允许税金还贷五年周转一次是能够做到的,可是现在各种财税手段的出台,诸如“税利分流”、“税后还贷”和不允许“税金还贷”等等,使还款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因此,需要进一步商榷技改贷款的期限问题。新颁发的《技改贷款办法》规定:“确因客观原因,造成借款单位不能按期还款的,借款单位可在贷款到期前向银行提出展期申请,经银行同意,可以展期。”但是条文中还规定“项目的贷款期限一般掌握在五年之内,个别的不超过七年”,所以展期只能在七年之内进行。
出处
《黑河学刊》
1992年第3期125-126,共2页
Heih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