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们在考虑做什么事情时,一般都有个目的,即要达到的目标.能否达到目标,就是个效果问题,达到了目标效果就好,未达到目标或只达到部分目标,那效果就是零或是差.继续教育工作也是如此,法规的制订、规划的编写,科目指南的拟定,高研班的举办,以及登记证书的发放和基础资料的统计等等,每项工作的提出都有一定目的和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完成后,都应产生很好的或较好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和目标.以高研班工作为例,人事部将高研班工作作为一项示范性、引导性的工作,列为继续教育工作中的一项经常的重要的工作内容。
出处
《继续教育》
1992年第4期41-42,共2页
Continuing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