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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时期的成都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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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北朝分裂的局面,由隋朝把它统一起来了。开皇三年(公元五八三年),隋文帝取消了郡一级的行政区划,变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因为这时的州郡,数字大大增加,北周末年,县为1,124个,郡为508个,州为211个。这样一个郡只领一两个县,实际上成了多余一级的政区,所以隋文帝把它撤销了。到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又改州为郡,和秦朝的郡县制很类似。大业五年(公元609),全国共有190个郡,1,255个县。成都县仍为蜀郡的治所。
作者 李金彝
出处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1期76-81,共6页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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