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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关停计划外烟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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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八月二十一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现存计划外烟厂的处理意见(国函[1991]51号)。省政府也就处理我省遗留计划外烟厂问题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签订了协议,确定计划外烟厂一定要坚决实行关停,并对我省关停问题作了具体安排。为了切实做好关停计划外烟厂工作,现再作如下通知: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2年第1期17-17,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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