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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实行五条优惠政策发展“绿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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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五」期间,陇县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企业」,并把水果生产作为农村多种经营的骨干项目来抓,计划新栽水梨、苹果十万亩。为此实行五项优惠政策:一、县上统一发给果园林权证,承包期三十年不变,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更权属,允许子女继承和有偿转让。二、新建果园建档立卡,三年内缓征、不征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第四年起川道和山区再分別免征农林特产税一年和两年。三、新建果园面积,原承担的粮食定购任务,允许交平议差价款,免予交实物。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2年第11期48-48,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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