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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间新疆各族经济文化关系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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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是一个民族众多的地方.民国年间,这里聚居着10余个民族,各族间发展着一定的经济文化交往关系.研究这一关系,不仅对我们搞清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民族关系的真相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搞好今天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民族关系,也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一杨增新统治时期(1912—1928),新疆汉、回、维、哈、蒙、柯、塔等族杂居情况普遍,我们只要稍稍举几个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一点.据杨增新本人记述,在1913年前后,霍尔果斯县西南境内的登元、卡磨湖等处;东境内的板桥卡、小卡子、三道河等处;东南境内的黑树窝、夹坝道等处以及北境内的大西沟、苜蓿台、察台、乌苏沟、大弓背、小弓背、清水河等处,均有汉、回、维、哈各族民户“新筑村庄”.这些民族杂居在一起,“有耕种稻田者,有耕种麦地者”,关系十分融洽①.额(?)勒河流域属蒙古族十苏木地面,“设市以来、汉、缠(维)杂处,种类极为庞杂”②.阿勒泰蒙哈游牧地面,这时也有不少回、汉、维等族杂处其间,“或耕或畜”③.精河县博尔塔拉,“向为察哈尔蒙民牧地”,民国成立,“汉、缠(维)、回民前往垦牧者,年渐加多,其中心地点名大营盘”④.这种情况,为民族间从事经济交往铺平了道路.
作者 余志勇
出处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3期48-54,共7页 Journal of North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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