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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率先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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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定计量单位,是我国以法令形式规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的计量单位。它是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以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作补充而构成的。它具有统一、简明、科学、实用、合理、准确等特点。7年来的推行实践表明,实施法定计量单位,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保证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与政策的顺利实施。下面就我区新闻出版单位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状况作一些分析。一、我区新闻出版部门已基本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七年来,自治区和各地、州、市的报纸、广播、电视及出版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积极宣传、率先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新疆日报》多次刊登宣传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文章,热情报道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先进单位,配合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及时指导全疆的推行工作。同时,还组织报社的采编人员认真学习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方法,并积极实施。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和新疆电视台,在节目制作和播音中。
出处 《新疆新闻界》 1992年第1期13-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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