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计委对三种企业实行六项优惠政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家计委决定对国家骨干企业、“拳头产品”企业、“关键技术”企业实行六项优惠政策,包括:(1)有条件的企业适当提高折旧率,进行固定资产重估;(2)经过批准可从折旧基金中提取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用于技术改造;(3)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2期61-61,共1页 Zhejiang Fin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