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建立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主导、专业保险公司与地方保险公司并存并适度竞争的国内保险市场,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深化的必然趋势。但是,一个完整的、成熟的保险市场,应该由保险购买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中间人组织和保险销售方(保险公司)三个方面构成。现阶段,我国的保险市场除上市保险公司数量太少,因而不能适应和满足全社会对保险保障的需要,造成保险购买方购买保险无选择余地。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5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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