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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督促程序 促进依法收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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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支付令是指由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依法提出要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申请,向债务人所签发具有法律效力的支付命令。支付令是我国最近颁发的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一项内容。其作用是:采取简便的方式催促清偿债务,以加速资金流转,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并节约当事人和人民法院的人力、物力、财力。如何依督促程序适用支付令,新的民事诉讼法作了具体法律规定: 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一)债权人的请求必须以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二)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三)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具备了上述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权依地域管辖的原则来确定,而且只限由基层人民法院享有。
作者 李剑平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24-24,共1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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