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出台“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办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保证财政收入增长,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财政部在反复研究和广泛征求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起在浙江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武汉市、青岛市、大连市、沈阳市和重庆市共九个地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分税制"
出处 《中国财政》 1992年第8期10-11,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