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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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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最近发出通知,在天津、辽宁、沈阳、大连、青岛、浙江、武汉、重庆、新疆9个地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这是1980年以来我国财政体制的第四次重大改革,是我国财政改革迈出的重要步骤。用分税制财政体制代替现行的多种形式的包干体制。
作者 韩国春
出处 《中国财政》 1992年第8期11-12,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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