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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 物资部 工商局规定个人不得长途贩运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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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国家物价局、物资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规定:个人不得从事长途贩运木材的业务。 规定说,除国家允许经营木材的国营公司以外,其他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长途贩运,但可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木材零售业务。
出处 《新疆林业》 1992年第3期40-40,共1页 Forestry of X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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