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川盐衡量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井盐生产、销售,按斤计价;征榷盐税,按斤课纳。衡量轻重者,惟其盐秤也。故历代盐务机关,对盐秤严加管理,勤于考校,务期准确。本文对川盐衡量作一介绍。 量值 盐秤素为官府颁发,不得私造。《唐律疏议》记载:唐初永徽四年,国家规定度量衡事务由太府寺管理,凡私自制造,处以杖刑,鞭打40至70杖。公元1132年,宋朝“绍兴二年,十月丙辰颁度量权于诸路,禁私造者”。
作者 徐著奇
出处 《盐业史研究》 1992年第2期10-13,共4页 Salt Industry History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