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青岛挑梁演戏我们来到青岛的光陆剧院,这个剧院当时叫新新剧院。那里的班底都很整齐,我们一行5个演员:小小活猴弟兄3人,还有爹和我。剧院在宣传上和剧目的排列上都是以小小活猴为主,我排在第二位。合同订的是3期,1期为12天,3期是1个月,拿30天钱,演36天戏。无形当中戏院老板就盘剥了演员6天的工钱,这是公开的,到处都是这个规矩。虽说春节是上座的旺季,我们的戏却只上了几天好座,过了十五,就连半堂座也没有了。我一直演倒第二,不太长的戏,如《穆柯寨》、《贵妃醉酒》、《打花鼓》、《起解》、《玉堂春》、《宝莲灯》、
出处
《中国戏剧》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63-65,共3页
Chinese Thea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