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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啊,要靠法律维护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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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底的一天,湖北省枣阳市梁集镇武装部突然接到一封从新疆军区某部发来的电报,梁集镇段湾村女青年夏天勤来队探亲,过量饮酒自毙。消息传到段湾村,人们议论纷纷:“这姑娘不是刚结婚,怎么会……”事出有因。1986年冬,这位女民兵与本村男青年余某建立了恋爱关系。次年征兵工作刚刚开始,余某在夏姑娘的支持下应征入伍。服役3年后,经部队批准,余某回家准备结婚。由于两人感情甚深,夏姑娘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很快同余某结了婚。余某归队后,部队根据其平时工作表现,不但解决了他的组织问题,而且由义务兵转为志愿兵。余某渐渐对这位农村妻子嫌弃起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
出处 《中国民兵》 1992年第10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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