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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设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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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要求批准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动工建设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温州市龙湾区,北以温强公路,西以汤家桥路,南以车站大道,东以坦河为界,总面积为五点一一平方公里,首期开发一点八平方公里(含已开发的零点二六平方公里的工业区)。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2年第8期252-252,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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