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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调整吉林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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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人民政府:你省一九九一年十月四日《关于调整吉林市行政区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对吉林市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一、将吉林市郊区更名为吉林市丰满区。二、将原郊区的欢喜乡、沙河子乡的晓光、春光、育林、南三道、沙河子村,九站乡的张久、烟达木村,孤店子镇的大红土、小红土村和昌邑区吉林大街以西、岔路乡以南的南京街道办事处和站前街道办事处的四个委划归船营区管辖。
机构地区 民政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2年第4期127-128,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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