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务院关于建立福建武夷山、湄洲岛两个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福建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将武夷山湄洲岛列入国家旅游开发区的请示》(闽政[1992]综1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福建武夷山、湄洲岛两个国家旅游度假区。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位于武夷山市武夷山风景区东侧,东以南横铁路为界,西、南以崇阳溪为界,北至梅溪,规划面积为十二平方公里,划分为综合服务区、度假别墅区、水上活动区、游览娱乐区、休闲区、武夷文化园等功能小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位于莆田市湄洲岛。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2年第26期1039-1039,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