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你行《关于成立中国光大银行审核意见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国务院同意成立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是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全资附属的国营金融企业,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归口领导和管理。中国光大银行的任务是根据国家方针政策,筹集融通国内外资金,主要办理机电、能源、交通等行业的大型设备信贷、飞机租赁等业务,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2年第3期85-86,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