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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武部”与“人武部门”是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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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部门”是指具有相同工作性质单位的集合体,在逻辑学里,它是一个集合概念。我们平常所说的“人武部门”,是泛指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的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武部。如果把“部门”用来特指某一具体单位,如把遂川县武装部称为遂川县武装部门,就显然不通。这种称呼上的混乱,混淆了县人武部这一军事指挥机关与一般工作部门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上。
出处 《中国民兵》 1992年第1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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