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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个体采煤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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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保护国家煤炭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使我省个体煤矿稳步健康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个体采煤的通知》(国发[1991]3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个体采煤进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清理整顿的范围主要清理整顿我省现有的个体煤矿;个体联办煤矿;以乡、村和乡、村联营为名,实属个人开办的煤矿;以及私营煤矿。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2年第2期34-35,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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