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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明确机构编制改革管理程序重申冻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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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宝鸡市在新形势下,针对个别县区和部门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机构编制冻结的决定不力,继续增设机构、超编进入,为即将进行的机构改革设置障碍,作出如下规定:一、积极搞好县级机构改革试点。在中央编委对县级机构改革未做出全面部署前,仍主要按照市委的安排,搞好县级机构改革试点。县级机构改革要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方向进行;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理顺关系,强化服务,调整结构,精简人员;机构改革方案经过调研、设计、论证后,按照规定程序,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2年第21期47-47,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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