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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一九九二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请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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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一九九二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请示》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2年第9期16-16,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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