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有的评估模式强调评价以目标为中心,为依据。但是,很多学者认为,如果教育目标能用一种可以测量的术语描述得清晰、客观和具体,则既有助于教育效果的提高,也有助于评价对象的确定;反之,如果这些目标不可测量或意义含混不清,则会给评价带来很大的困难。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和课程论权威,芝加哥大学教授布卢姆等人在1956年首先提出的教育目标分类学,正是适应了评价在这方面的需要。也可以说,布卢姆完善和发展了泰勒的行为目标模式,使其更为具体和实用。
出处
《四川教育》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44-4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