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企业的申请,经化工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核和化工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审批,对农药甲胺磷的12个企业、敌百虫的8个企业、敌敌畏12个企业、对硫磷的9个企业、溴甲烷的2个企业、乐果的2个企业、异稻瘟净的1个企业和磷化铝的1个企业,复混肥4个企业,钙镁磷肥27个企业和过磷酸钙24个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表)。上述产品的有效期为:敌百虫、敌敌畏、对硫磷、异稻瘟净自1992年5月20日至1997年5月20日;溴甲烷、乐果、磷化铝自1992年5月11日起至1993年12月25日;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
1992年第9期8-9,31,共3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Standard and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