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病理(牙合)因素所致口颌系紊乱失牙的修复,应遵循义齿修复一般原则之同时,因常有病理(牙合)因素存在,修复时应消除病因,恢复或重建生理(牙合)关系,包括重建合适的咬合垂直距离和生理(牙合),并应严格遵循口颌系紊乱治疗程序,才能减轻或消除症状,既恢复缺失牙的解剖生理功能,又达到咬合、关节、咀嚼肌三者之间的协调。作者对口颌系紊乱失牙的咬合修复,取得满意的临床效果。
出处
《遵义医学院学报》
1992年第1期59-60,共2页
Journal of Zunyi Medic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