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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办经济实体应坚持的几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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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的需要,生产关系制约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农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的职能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社会统一大市场及社会化生产之间的矛盾,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的分布与农业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解决这些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将农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监督职能转变为服务、经营、管理职能,其组织形式是兴办经济实体。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之后,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闻风而动,大力兴办经济实体,市、县、乡农牧系统就兴办了397个经济实体。
作者 杨金城
机构地区 锦西市农牧业局
出处 《农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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