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八二年初,一伙法国、德国、意大利和瑞典人,决定在欧洲科技合作(EuropeanCOST)第11项合作的范围内,开展一项称之为“信息服务经营部”(OSIS)的共同工程。这项工程旨在推动使用开放网络,凭籍安全在线付款法进行信息业务分配。解决技术问题的基本机制是遵循Rivest、Shamir和Adleman三位数学家(RSA)思路的“电子签名方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了可论证软件模型,所有的参与者都明白了两件事: 1)如果开放式通信网络无论何时发展为应用网络,并跨越各机构,那么。
出处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1992年第3期1-1,共1页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Communications Priv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