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时,除了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刹车”外,一般要争取用“冷处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里所说的“冷处理”,是指使矛盾的双方采取冷静、理智、克制和忍让的态度,调解者在观察分析和研究的过程中能冷静地判断是非,冷静地制定政策,为缓和冲突、解决纠纷寻找出最佳途径。一、实行“冷处理”的可行性第一,矛盾本身的制约。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从其趋势来看,正在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由个别向群体发展,由少向多发展;从其特性来看,有突发性的,有隐蔽性的,有长期性的,有普遍性的,有公开性的,有聚众性的,有季节性的,等等。这些矛盾的诸种因素,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31-32,共2页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