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组织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对于一些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干的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大加赞赏,并作为衡量一个干部德才的标准和奖惩、晋升的依据。对此,笔者谈一点看法。首先,要看其取得政绩的目的是否端正。衡量一个干部取得政绩的目的是否端正的标准有二:一是看取得政绩的方法和手段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与此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二是看干部全面履行职责的情况。一个单位或一级政府的职能,决非几件实事所能概括了的,必须严格按照干部职责范围的要求,全面系统地进行考察。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1991年第9期32-32,共1页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