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依法综合治火中,我们体会到要真正管理林区火源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不仅要制定硬措施、硬办法,而且这些措施办法还要有利于生产、方便群众,做到保证安全,妥善解决防火和用火的矛盾。一是全面坚持安全用火制度和专项治理相结合。一些地方由于大农业升温,增产粮食压力很大,如何解决好防火期农业生产用火问题是一个艰巨复杂的课题。洪雅、沐川等县对农业生产用火问题(主要是开垦炼山)实行专题研究,专项批准,专项治理,在农业生产用火时采取定领导、定人员、定地点的“三定”政策,确保“五不烧”
出处
《森林防火》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14-14,共1页
JOURNAL OF WILDLAND FIRE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