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林林业局1987年“5.6”火灾后,防火专业队伍由原来的90人增加到290人。该局本着兴利除弊,扬长避短,逐步完善的原则,对原直属林业局防火办管理的防火专业队伍,根据各林场施业区面积和火险程度,改组20—50人的8个专业护林队,纳入林场防火管理体制,局防火办进行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三年来的实践证明,防火专业队伍分散到基层林场管理有明显的优势。林场,是企业基层的实体,对人、财、物的使用拥有广泛地自主权,对适时安排生产、生活等方面都具有方便条件。
出处
《森林防火》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18-20,共3页
JOURNAL OF WILDLAND FIRE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