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一种“大包干”,在分配政策的操作上,失去了联产承包制的应有意义,而是联田承包,联人承包,没有联劳更没有联产联收,把年复一年、日益增加的农业负担全部集中在田土上,集中在种田人的头上。从事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其收入普遍要比种植业者高,而社会负担相对比他们轻。更不合理的是,不管是“好田”、“差田”,一律按耕种田土平均负担,搞绝对平均主义,而丢掉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中最核心的“产”字。
出处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34-35,共2页
Rural Economy